本报讯(记者殷聪 实习生孙佳丽 通讯员宣文)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日前查处了多起预包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该部门提醒企业、商家负责人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无小事,标签标注也需多加注意。 日前,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崇寿镇新兴街某粮油经营店进行检查时,在其贮藏仓库内发现了94袋水晶米和38袋东北珍珠米的预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无独有偶,在匡堰镇某食杂店,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所售的一款糕点仅用简易的油纸袋包装,而且多数包装未标明厂家名称、地址及生产日期等信息,也没有合格证。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扣押了无标签的糕点以及标签标注不规范的大米。 “按照食安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标签,标签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将被没收,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随着消费者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关于标签问题的维权纠纷以及维权官司越来越多。“标签虽小,但事关重大。”该负责人提醒企业、商家负责人应认真对待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注问题。此外,消费者也应留意,如果发现购买的预包装食品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就该对这类食品的来源及食品安全问题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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