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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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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防范风险

助力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

2016年6月,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企业对接会在宁波举行。(资料图)

    随着宁波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方式越来越多样,效果越来越显著。“走出去”已经成为宁波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宁波主打“中东欧”战略牌,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先行机遇,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首选之地”,为宁波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发展平台。“走出去”是大势所趋,但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也导致宁波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不少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综合施策、积极防范,奏响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新乐章。

    闫国庆

    一、重新发现彼此: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关系全面升级

    近年来,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紧密,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全面升级,合作项目由小到大、由浅到深,合作内容日渐丰富和成熟。用波兰学者诗丽娜的话来说,可谓“重新发现彼此”。

    2016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间的进出口额达23.65亿美元,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总额的二十五分之一,比去年同期增长5.9%,若以人民币计算,增长率超过12%。至2016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在中东欧16国中的5个国家投资的企业和机构42家,备案(核准)中方投资额19122万美元,实际中方投资额15261万美元。截至2016年底,宁波在保加利亚、斯洛伐克、捷克、波兰、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匈牙利和塞尔维亚九国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7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2亿美元。

    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人文合作也在积极开展。在旅游合作方面,推出了“百团千人游中东欧”活动,得到了中东欧国家热烈欢迎和宁波市民的积极响应。在教育合作方面,签订了30多份教育合作协议,宁波外事学校在罗马尼亚设立了中罗(德瓦)国际艺术学校,宁波工程学院与斯洛伐克和保加利亚3所高校共同签订了中国-中东欧国际科技创新成果转移中心筹建合作备忘录。

    在友城合作方面,宁波与中东欧16国的20个城市缔结了友好城市关系,是我国第一个在中东欧各国都有友城的城市。宁波还积极承接保加利亚索菲亚中国文化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宁波与捷克布拉格的直航航线也即将开通。

    在此背景下,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呈现出以下特点:投资增长快、生产经营网络逐渐形成、大项目主导作用显著、跨国并购步伐加快,工程承包领域不断扩大等特点。

    二、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应正视可能面临的风险

    西谚有云:“鲜花丛中总会有陷阱。”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且易受各种因素波动的影响,在看到可喜的发展局面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还可能面临着一系列风险。

    1、政治风险

    某些中东欧国家政治体制与政治局势不稳,造成政策变更的风险较大。不同届的政府对投资政策可能会有较大的改变,即使是同一届政府在其任期内,现行的政策也可能发生改变,会造成企业被迫撤资。

    2、审批风险

    我国境外投资项目在达到一定额度后,需经国家的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层次多,使得企业经营管理者为琐事烦恼。虽然大部分宁波民营企业在“走进中东欧”前已与相关部门进行初步沟通,但最终审批结果尚有不确定性, 导致许多民营企业在“走进中东欧”过程中存在风险。

    3、法律政策风险

    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涉及中东欧国家当地的财政、税收、产业保护等问题,许多投资目的地国家以国家安全、技术保密、反垄断等为由,在投资中会出现政府干预的现象。这使得宁波民营企业在实施对外投资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壁垒。

    4、汇率风险

    国际市场上外汇汇率不断波动,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金融风险。企业局限于传统的对冲工具等投资支付手段,难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高度不确定性风险。海外资产的投资回报难以准确预估,产生了投资收益因汇率波动而被吞噬的风险。这是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的一道不可忽视的门槛。

    5、金融风险

    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 形成了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等融资方式和数十条国内外融资渠道的庞大体系。但是, 除了短期信贷外,其他融资渠道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度很低,从而使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融资的机会少、规模小、期限短、比重低、品种少、担保难、成本高,满足不了民营经济“走进中东欧”融资的需要。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的融资,无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期都严重依赖自我融资渠道。缺乏金融业的支持和参与,削弱了宁波民营企业的跨国融资和投资的能力。同时国家对外汇汇出的限制,也进一步造成了企业资金上的困难。

    6、信息不对称风险

    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必须立足于知己知彼,目前宁波相关的中东欧国家研究、咨询机构缺乏,各种相关的资源未能有效整合,相关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民营企业缺乏获取中东欧国家市场信息的规范、快捷、有效渠道,这些导致许多民营企业对中东欧国家的投资项目投资后就出现亏损,甚至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7、决策风险

    许多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战略含糊不清,“走出去”目的不明,有的是为了单纯的走进中东欧而走进中东欧。没有搞清如何通过整合国际资源产生协同效应。此外,在“走进中东欧”过程中缺乏清晰的“走进中东欧”路线图,导致企业走了许多弯路。有部分企业急于通过“走进中东欧”做大做强,未作充分准备就盲目进入陌生领域,缺乏足够的国际资源和专业经验,过分依赖投行等中介提供目标企业信息,往往陷入“机会导向”陷阱。

    8、整合风险

    由于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文化和企业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作双方往往会出现矛盾甚至是分歧,民营企业在管理上常常会出现与目标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上的冲突。这样的冲突往往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造成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以及客户的流失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整合风险。

    9、人力资源风险

    “走进中东欧”需要一大批懂相关技术、法律、文化、语言的专业人才。宁波民营企业中这样的复合人才凤毛麟角。“走进中东欧”人才缺乏,成为宁波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首先面临的难题,对已经“走进中东欧”的企业也造成了对国际市场信息的了解与反应迟缓贻误商机、错失良机等问题, 影响了企业“走进中东欧”的质量。

    三、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的风险防范与保障措施

    风险防范是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为了让宁波民企“走进中东欧”能够走得更稳和更远,相关政府部门及民营企业必须增加风险意识和提高防范水平,加强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为有效应对与规避风险提供战略支撑与保障措施。

    1、加强政府服务和监督职能,提供便利化服务和科学监督

    一是政府要为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提供便利条件。2014年商务部通过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投资便利化水平。宁波可以结合新办法、新环境出台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的相应配套措施,为我市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政府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的监管体系。可以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逐步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配套法规,以便依法规范执行部门和“走进中东欧”企业的行为,强化依法行政。

    2、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走进中东欧”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促进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加强支持、改善服务、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落实已有的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优惠政策。二是增强政府财政补贴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资信调查等中介服务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整合财政、科技、贸易、外贸、发改等部门的相关扶持资金,形成合力,重点扶持传统优势产业以及资源类、高科技及拥有知名品牌等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在增强政府财政补贴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兼顾操作简便性。

    3、构建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提供良好投融资环境

    一是加快金融体系国际化步伐。提高我市金融服务业尤其是银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各类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二是构建合理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境外投资保险可为民营企业跨国投资提供重要的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加强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充分发挥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以及亚投行等既有金融机构的作用,为民营企业海外扩张提供风险分担和资金支持。可设立对中东欧国家投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四是推进金融创新。探索运用股权、境外资产等作为抵(质)押进行融资;灵活运用中小企业板上市、海外上市、借壳上市等多种渠道,引导和鼓励宁波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建立“走进中东欧”国家数据库,提供有深度、针对性强的信息支持

    一是建立中东欧国家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库。为民营企业投资提供相关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信息。二是为民营企业对中东欧国家投资提供精准、专业化的行业信息数据库。针对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的主要区域,提供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和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信息。三是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深度、针对性强的综合信息分析和具备专业水平的行业分析报告数据库。

    5、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走进中东欧”成功率

    大力引进国际性的财务、法律、信誉调查等专业机构,通过引进国际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带动境外投资专业中介的发展。大力吸引在国外获得法律、会计、金融等相关学位的留学人员回国,组建重点开拓和发展中东欧国家市场的境外中介服务机构,向“走进中东欧”的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帮助批选项目,代办有关中东欧国家投资手续和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等。

    6、加快行业商会及中介服务组织协调机制,引导“产业链”走进中东欧

    发挥相关商会协会组织协调、自律、服务等重要作用,支持贸促会和行业组织尝试建立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服务网络,在中东欧重点地区搭建贸易促进机构、商会之间经常联系机制,通过设立分支或办事机构,为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提供服务。政府需要加大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企业合作“走进中东欧”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尤其是资产管理部门,应强化民营企业资本监管和竞争约束,避免宁波民营企业在“走进中东欧”过程中恶意竞争,影响资产保值增值。相关行业协会应建立健全企业国际化经营不规范竞争问题的行业内部协调解决机制,引导行业企业在“走进中东欧”过程中加强合作。

    7、建立“走出去”与“引进来”联动发展机制,拓展民营企业更大发展空间

    宁波民营企业既可通过“走出去”,有效利用中东欧国家当地资源,融入当地市场,并借此机会把发展触角向全球延伸,同时也可通过“引进来”引入中东欧国家先进的技术、人才、管理等。在与外资嫁接、融合过程中,增强自己的实力。通过一系列的“引进来”“走出去”活动,把宁波民营企业技术搞活、人才搞活、市场搞活,使宁波民营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得到提升,促进宁波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地域和更高档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8、畅通渠道,建立高层次的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一是建立宁波民营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体系,鼓励高校培养面向中东欧的国际化经营管理与高技能人才。二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设立“走进中东欧”专项人才基金,着重引进高端、复合型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及相关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帮助民营企业更多用好留学和“海归”人才。三是积极培养、储备能够承接跨境并购业务的律师、会计师和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出台有利于涉外律师队伍和涉外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的优惠政策。四是建立“走进中东欧”企业家公共培训平台,提升宁波民营企业家的学习能力、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得民营企业能够对中东欧国家的环境进行持续快速适应,并及时做出决策响应。

    9、总结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经验教训,推广典型经验

    “走进中东欧”的方式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宁波民营企业在海外投资能否取得成功。无论是在资金实力还是在经验积累上,宁波民营企业一般无法和大型跨国公司相提并论。政府对已有的“走进中东欧”企业案例进行梳理,总结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常规路径非常必要。在总结梳理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宁波民营企业“走进中东欧”数据库和案例库,一方面为打算“走进中东欧”的民营企业提供经验和指导,另一方面可搭建 “走进中东欧”民营企业交流渠道,使得投资同一区域的民营企业能够共享信息。

    (作者为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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