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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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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休渔期偷卖野生海鲜者 要严厉打击

    易其洋 

    5月1日到9月16日,浙江全面进入堪称“史上最严”的伏季休渔期。按照相关规定,伏季休渔期内,除了不能捕捞外,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豆腐鱼)、虾蛄等8种常见冰鲜野生海鲜,也被列入了禁售名单。

    “史上最严”并没吓住一些胆大妄为者,有偷偷捕捞野生海鲜的,也有偷偷售卖野生海鲜的。这不,记者在慈溪的孙塘菜市场和金山菜市场暗访发现,休渔后,仍有野生海鲜销售,水产摊主直言:都是偷捕来的(据5月22日《现代金报》)。

    对于“史上最严”休渔期,各方面的宣传可谓大张旗鼓,一些菜市场更是把宣传资料张贴在经营户摊位的上方,时时提醒经营户“不能卖”,也告知顾客“没得买”。但现在看来,有经营户依然“不肯罢手”。记者暗访发现的情况虽然不是“触目惊心”,应该也不是普遍现象,但既有禁令,自当令行禁止、“零容忍”,一点“口子”也不能开。

    过度捕捞、大小统吃,造成“公地悲剧”,使得“东海无鱼”危机日趋严重。伏季休渔,适度捕捞,而不是赶尽杀绝,就是为了给海洋渔业资源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好让我们永续利用。落实“史上最严”休渔制度,需要“史上最严”的查处制度。一方面,要盯牢渔船、管好渔民,严肃查处滥捕乱捞、违法捕捞者;另一方面,要盯牢管住菜市场、餐馆、农贸市场和经营户,对售卖禁捕的渔获物者,要严惩不贷,并顺藤摸瓜,弄清来源,追查捕捞者。加大对菜市场、饭店、农贸市场和经营户的监管,比在风急浪大面阔的海上查处违法捕捞者,难度应该小得多。严厉查处偷卖者,使其得不偿失,就是堵死了售卖渠道,偷捕者也就少了捕捞的动力和贩卖的便利。

    记者的暗访也是对监管部门的提醒:既然有经营户在偷卖,那就应该主动出击,将菜市场等作为查处和监管重点,也可以发动群众举报。伏季休渔期婚宴、节日宴多,对于宁波人来说,“无海鲜不成宴”,没野生海鲜好买好吃了,不光需要大家忍一忍,更需要大家转变消费习惯。毕竟,实施“史上最严”休渔制度,是为所有人“一直有海鲜吃”考虑,每个人应该自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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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