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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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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楼市乱象应畅通投诉渠道

    余力伟

    为了能在甬城买套合适的房子,笔者最近跑了好几个楼盘,看户型,聊价格,缴认筹,抢开盘,忙得不亦乐乎。经历得多了,慢慢也看出了一些门道,发现了一些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而故意忽悠、恶意炒作的种种套路。对这些可能的违规现象,笔者日前曾尝试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期望其通过及时认真的调查处理遏止类似现象,结果却倍感失望。

    找不到相关部门的热线电话,给人投诉无门的感觉。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曾于4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表态将严查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等行为。这无疑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件好事,其整治目标之明确、违规界定之清晰、阶段部署之严密、整治要求之严格,皆值得称道。但令人费解的是,相关整治行动没有及时开通市民投诉电话和网络举报通道,使购房者遭遇侵权时投诉维权多有不便。

    由于事实上存在的管理权属分设、部门职能交错问题,容易给人推诿扯皮的感觉。在听取笔者的反映时,有工作人员就表示,有些问题属市住建委管,有些问题需要向市发改委反映,有些问题则由市场监管局查处;而且各个部门又有市、区分级管理问题,需要投诉者分辨清楚,对“政”下“单”。面对如此繁杂的情形,普通民众又怎么能辨别清楚从而正确投诉呢?这样一来,转N通电话,跑N次门,自不在话下。经历种种麻烦和抱怨之后,购房者严格监督、主动投诉的积极性恐怕最后也将消磨殆尽。

    整治楼市乱象,重塑良好秩序,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良性互动。从技术角度分析,畅通投诉渠道,开通包括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微信公众号、部门官网专栏和媒体热线在内的举报通道,通过健全首问负责制、注重部门联动和市区联动,着力强化行政资源的内部整合,不仅能有效提高办事效能,契合现代社会公共服务最优化趋势,而且能更好地发动消费者监督投诉,极大地激发其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惟其如此,才能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奖优罚劣的舆论导向,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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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