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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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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本报讯(记者张昊)美丽乡村不仅要乡村美丽,更要乡风文明。最近,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宁波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为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打造东方文明之都夯实基础、提供支撑。

    《意见》围绕我市“名城名都”的奋斗目标和“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的总体部署,明确了环境卫生洁美、婚丧礼俗整治、家风家训建设、基层文明创建、先进文化乐民、志愿服务普及、村规民约倡树、乡风民风评议等八项重点工作,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在乡风民风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不良风气和不良习俗,努力打造文明幸福新农村。

    《意见》提出,要以引导农民群众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开展环境卫生洁美行动,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共同维护家园洁净、美丽;针对农村婚丧礼俗活动中存在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以及扰民现象,大力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行动,破除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节俭新风尚;积极推进家风家训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共识,以好家风好家训促进好乡风好民风;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提升自我、改造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基层文明系列创建活动,激发基层活力,深化创建内涵,让文明新风蔚然成风;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普及以扶贫帮困、邻里和谐、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推动形成互帮互助、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道德自律作用,鼓励村民自主协商制定村规民约,使其成为村民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动规范,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干部、“五老”人员、新乡贤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封建迷信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乡风民风评议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

    《意见》要求,乡风文明建设内涵广泛、情况各异,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住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文明现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乡风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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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