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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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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抓落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意见详解

    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甬纪轩

    为确保“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全力保障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意见》,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抓落实专项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查什么?

    作为专责监督机关,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剑”快、准、狠、活,既推动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赢得了群众的信赖。那么,此次部署,又将“剑指”哪些人?哪些行为?

    根据《意见》部署,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监督执纪的重点为“1+4”,“1”即监督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4”即着力发现抓落实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担当、不实干、不廉洁等问题。

    所谓着力发现“不作为”行为,重点是监督各地各部门、100个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的党委(党组)是否作出专题部署、细化责任举措,有无消极作为、责任虚化空转等现象。

    哪些行为属于“不担当”?“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该牵头的不牵头,该配合的不配合,相互推诿塞责,影响工作整体推进;主动推进不及时、举措不得力,导致工作拖延、进度严重滞后;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借口拖延、阻挠执行,致使目标任务难以完成;畏难怕事、退缩回避、被动应付的问题,导致行动中的矛盾、‘硬骨头’、瓶颈等迟迟得不到解决和突破等都属于‘不担当’行为。”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要重点监督对“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是否聚焦“痛点”“堵点”,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对存在“中梗阻”问题是否敢抓敢管,精准发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是否存在要求不严、管理不力,有宽松软的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是否认真反思、及时整改;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身上存在慵懒散漫等作风问题是否进行了严肃查处问责。

    何谓“不实干”?即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在推进重大功能平台、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改革项目中,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决策部署,只做数量文章、形式文章、表面文章,不见质量、不见效果、不符实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甚至是背离要求另搞一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决策部署光说不干,甚至妄加评论、说三道四;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专项任务、重大难题破解中得过且过、被动应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了事、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拖着不办。

    至于“不廉洁”,顾名思义指各地各部门干部在招商引资、立项申报、项目报批、征用拆迁、规划许可、土地出让等方面,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外出培训、借机公款旅游、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在民生工程、“三农”领域等方面,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拖欠钱款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怎么查?

    《意见》明确了三种方式,为全市纪检干部尽职尽责保障抓落实专项行动画出了“路径图”。

    路径一,抓好“自查自纠”。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建立履行“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查摆本地区本部门和管辖范围内干部有无不作为、不担当、不实干、不廉洁等问题,并建立健全符合攻坚行动特点和项目任务特质的抓落实保障长效机制。

    路径二,多渠道收集问题信息。收集相关部门发现的、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新闻媒体曝光的、网络舆情关注的,涉及抓落实专项行动中的政令不畅、作风不正、为官不为等问题,定期汇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编号登记、统一管理、研判处置、及时回应。

    路径三,开展监督执纪。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调阅资料、查看账簿、实地暗访、走访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开展点穴式、精准式的专项监督执纪,重点加强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通过督促各地各部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攻克、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推进,推动抓落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查到怎么办?

    对于查出并核实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专项行动落实,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释放的鲜明信号。

    《意见》明确,对收集的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信息,尤其是不落实的事和不作为的人,及时以监督提醒告知书的形式,送达责任单位,提醒督促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督促责任单位以整改为契机,强化“四个意识”,举一反三找差距,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同时,对贯彻市委抓落实专项行动不坚决不到位或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六大攻坚行动”推进严重滞后的;对履行主体责任不重视,导致管辖范围内的干部一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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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