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概况 希腊是世界海运大国,且位于欧、亚、非三大洲的交界处,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亚欧海陆联运新通道的关键节点。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对希腊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 二、税制、税种简介 希腊实行的是属地税制,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种主要包括收入所得税、资产税和流转税三大部分。2016年5月之后,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9%,个人所得税适用0%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增值税基础税率为23%,并针对不同的项目采用分档税率。 三、税收合作信息 我国已与希腊签订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规定控股25%以上的股息所得适用5%税率,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为十二个月以上。 四、投资风险提示 1、希腊长时间处于债务危机和难民危机之中,这给中资企业在希腊投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2、希腊劳动力市场用工制度较为严格,在工时、工资、解雇条件、用工合同等方面的规定灵活性不足。 柬埔寨 一、投资概况 柬埔寨旅游资源丰富,支柱产业为农业、制衣业和建筑业。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对柬埔寨直接投资额为38亿美元。 二、税制、税种简介 柬埔寨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并采取属地税制。主要税种包括利得税、薪金税、增值税以及最低税、土地和房屋的租赁税、印花税等。利得税按任何法人所产生利润的20%缴纳。石油、天然气合作生产、天然资源勘探等,按利润的30%缴纳。薪金税实行0%至20%的累进税率,由雇主代扣代缴。增值税税率为10%,出口货物及服务税率为零。 三、税收合作信息 我国已与柬埔寨签订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目前尚未生效。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为连续超过9个月,勘测资源类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为连续或累积超过90天。 四、投资风险提示 1、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落后,人工成本相对较高。 2、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不高,工会组织的罢工、示威等活动较为频繁。 尼泊尔 一、投资概况 尼泊尔水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灌溉和种植等方面具有投资潜力。中资企业投资领域主要为水电站、航空公司、建材、餐饮服务、中医诊所等。 二、税制、税种简介 税款征收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负责。公司需缴纳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一系列的小税种。企业所得税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税率根据行业不同分为30%、25%、20%。个人所得税实行11%至25%的累进税率,应纳税收入超过250万尼泊尔卢比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税税率为13%。 三、税收合作信息 我国已与尼泊尔签订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目前在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所得项目中未有优惠待遇。 四、投资风险提示 1、政局不稳,各地频发罢工。 2、资源匮乏,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公路、仓库、电力、生产和生活用水等基础设施。 3、尼泊尔行政体系效率较低,吸引外资的政策尚不完善,现有优惠政策也无法充分落实。 斯里兰卡 一、投资概况 斯里兰卡以服务业为主导型产业,特别是信息、通讯业发展迅猛。目前中资企业在斯里兰卡的投资以基础设施类工厂承包项目为主。 二、税制、税种简介 斯里兰卡实行属地税制,没有营业税,但有所得税、预提税、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等,其中关税为30%至300%。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8%,各行业税率为10%至40%不等;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至24%不等,50万卢比以下免征。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1%,直接出口货物和提供特定服务的税率为零。经济服务费税率为0.5%。 三、税收合作信息 我国已与斯里兰卡签订了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目前在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所得项目中未有优惠待遇。 四、投资风险提示 1、中资企业需预防政局动荡、法制不健全产生的风险。 2、斯里兰卡政府财政紧张、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经常不能兑现对外国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承诺,对投资商的投资权益影响较大。 (记者 董娜 通讯员 王钦 永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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