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6月10日电(记者方列)为加强公车管理,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浙江省近日出台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两侧将统一喷涂公车标识和监督电话。群众若发现公车使用有违规违法情况,可打热线投诉举报。 根据规定,需要进行统一标识化喷涂工作的公车包括: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车辆;全省各级各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按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喷涂统一标识图案,尚未规定统一标识图案的部门,先喷涂“执法”字样及监督电话“12345”作为过渡。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喷涂“单位名称”,并附监督电话“12345”。 车辆两侧均需喷涂公车统一标识,图案的具体规格、颜色、尺寸等也有详细的规定。公车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擅自损毁标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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