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浙江省近日出台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公车,两侧将统一喷涂公车标识和监督电话。群众若发现公车使用有违规违法情况,可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此前,不少地方已经在这么做了。这应该是大势所趋,最终会成为“全国行动”。 公车,一是说那车是公家掏钱买来养着的,一是说只能用来办公家的事。以前,公车有“三个三分之一”的说法,即一辆公车,领导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领导和司机的家属用三分之一。当然,不管谁用,钱都是公家掏的。车改后,公车大幅减少,但“车轮子”并未完全“锁上”。也就是说,公车私用虽然比以前减少了,但离绝迹还远着呢。 这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很难一眼认出,哪辆车是公车,也就很难知道,一辆外出的公车,到底是在公干还是在私用。一些地方给公车加装GPS定位系统,有的地方则通过监测油量,对公车使用实施监管。这些算是内部监督,有用且必要。“无处不在”的群众监督,算是一种外部监督,范围、效果要大得多。把群众监督动员起来,内外部监督结合,效果自然更好。 公车没有标识,“混同于老百姓”,相对隐蔽,不易暴露,监督也难。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给公车统一喷涂标识和监督电话,车辆外出,是不是公车,大家一眼就认得出。这样一来,就算是在公干,如果去的、停的不是地方,被人看见,就可以马上拍照、打电话。有人就算想私用,那么“明目张胆”,心理压力也会不小。比较而言,这样的监督更便利,有助于破除公职人员乱用、私用公车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 方便群众监督了,查处还要及时、有效。对于群众举报,也应该公开,是不是有人在私用公车、怎么私用的、如何处理的,应该给举报者、群众一个交代。同时,要保护好举报者,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举报不仅不会受到打击报复,而是在尽公民责任、促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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