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李先生因病去世后,其亲生子女和妻子王女士(孩子继母)就房产分割问题打起官司。王女士拿出一份李先生手书的遗嘱作为证据,但由于遗嘱多处违反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无效,依法定继承规定对遗产进行了分割(6月14日《北京晨报》)。 李先生的遗嘱之所以被判无效,一是遗嘱尾部没有签名,也没有年月日,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李先生从单位分得的房屋,是他和原配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原配妻子一半的份额。李先生的遗嘱处分的是他与原配妻子的财产,这部分是无效的。从司法实践来看,类似无效的遗嘱并不是个案。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在哪里?难就难在如何厘清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难就难在如何调解亲情与金钱碰撞导致的矛盾。就像遗产问题,一旦考虑不周到,或者处理不到位,一场官司往往是难以避免的。结果,费心费力不说,还使亲情和感情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因此,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必须慎重对待。 一般人认为,订立遗嘱,无非是用书面的形式,把自己想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就可以了。其实,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2016年北京、上海、深圳有关法院的调研数据显示,超过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对于遗产的继承,就要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处理。但是,法定继承未必能够完全表达遗嘱订立人的意愿,而且,办理法定继承的手续相当复杂,履行起来非常麻烦。 遗嘱继承就简单多了,可以省却许多麻烦,便于操作。但是,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除了对家庭成员要有综合细致的考虑以外,还需要对法律法规尤其是《继承法》有非常详尽的了解。除了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一般人恐怕难以做到,需要得到专业机构的帮助。 2013年3月21日正式挂牌运行的中华遗嘱库,是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财产及继承权益而设立的公益项目。目前,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江苏等地建立了登记中心。中华遗嘱库帮助公众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从法律上可以把好关,在内容上也可以尽量考虑周全,避免节外生枝,使当事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得到保障,满足其维护财产权益和自主决定权的需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华遗嘱库面向老年人免费服务:凡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除了中华遗嘱库,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在公众订立遗嘱时给予参考意见。 遗嘱立得好,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才是对自己和继承人权益最有力的保护,才不会留下遗憾。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许多家庭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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