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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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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大意挖破水管受罚

城管部门提醒:地块施工前应先查明地下管线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俞超文)以为施工前委托测绘机构做地块管线探测就万无一失,殊不知大意施工挖破供水管仍然面临被处罚。日前,位于东部新城江澄北路城市之光建设地块的施工单位就尝到了苦果。

    据了解,该公司施工人员误以为围挡之内的范围即是测绘机构所测绘出的施工范围,而事实上围挡比测绘范围向外拓宽了一米多,将地下的供水管也“围”进了施工范围,导致一根直径30厘米的供水管在平整场地时被凿破,大量自来水涌出,引起江澄北路机动车道大面积积水,城市供水设施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事件处理中,公司经理连称他们委托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做过地块管线探测,显示地块下没有相关管线,已尽到公司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但真的是这样吗?“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因此,该公司在开工前应该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供水管线产权单位了解地块下供水管网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专业人士解释。于是,一场本可避免的事故,却因为大意施工和错误判断发生了。

    最后,该案依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款4200元人民币。

    据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近期依法查处多起此类损坏供水设施案件,其共性原因主要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查明地下管线,盲目施工,导致供水管道被凿破。业内人士介绍,麻痹和侥幸要不得,施工前取得地下管线现状图,实地进行测量与对比,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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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