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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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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鲜花拿回家非小事

    朱泽军

    6月12日,“东方热线”刊发了一名网民的配图帖子:在海曙区古林镇鄞县大道与栎高线交叉口,刚整改完毕的栎高线道路中央隔离栏上面的盆花,一天天减少,这些盆花被人顺手牵羊了。

    这些年,在展览会以及社区、街景布置等活动或工程中,鲜花、盆景或其他作装饰用的道具被他人搬移、哄抢、偷窃的事虽在减少,但仍未绝迹。或许有人振振有词,“不过是值不了几个钱的一盆花草而已,有啥大不了的”。殊不知,这种“小事”,危害性并不小。因贪小心理,擅自把街头鲜花搬回家,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容易形成破窗效应,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摆放于街头、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鲜花,供人欣赏,点缀街景。爱惜它,是对市民素质的考验,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有关部门美化城乡街景,是为了给市民一个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精心呵护。

    有网友反映这样的事,是一种宣传教育,旨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公物观”,分清公与私的区别,增强勿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的公德意识。同时,对那些肆意破坏街景等公共设施,偷盗鲜花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干预,依法严肃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布,杜绝这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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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