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7年6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贤军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士涛、陈信根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伦君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