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昊)昨日是《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首日。下午,鄞州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一名正在医院吸烟的男子进行了处罚,这也是《条例》施行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宁波市第六医院,发现手术等候室、门诊大厅均有禁烟标志以及关于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等。在门厅发现一名正在吸烟的小伙子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上前进行劝阻,告知其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小伙子仍然不听劝阻。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得知面临50元的处罚,这名小伙子情绪激动,经过执法人员耐心教育,终于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汽车东站和娱乐场所检查。在部分歌舞厅,执法人员发现多处有烟蒂,遂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以及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了立案处罚。 市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将把禁烟工作作为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执法的重点工作之一。检查中若发现违反有关禁止吸烟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禁烟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禁烟管理工作,并将根据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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