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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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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宅加装电梯”应重视科技标准

    徐定宝

    宁波“老住宅加装电梯”正在推进之中,但到底该怎么操作,还在争取市民的意见。当前舆论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准入标准,其二是如何摊派除去国家财政补贴后的加装费用。在笔者看来,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有着太多的人为因素(决定于住户的统一意愿),如果我们在此纠缠下去,这件“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有可能步一些城市的后尘而不了了之,最后“被搅黄”。

    因此,应尽量淡化左右“老住宅加装电梯”的人为因素,取而代之以理性的客观化的科技标准。比如,一幢老住宅能否“加装电梯”,应从三个方面考虑:首先,老住宅的安全性能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如不符,哪怕整楼的人都赞成也是不可的;其次必须解决噪声困扰,这就要求购置的电梯设备具有一定的档次与质量,其噪声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第三,加装后的采光状况也要合乎一定的技术标准。如果上述问题能符合设定的客观标准,那么在老住宅的楼道中就是只有一家住户提出申请,也应当予以支持并落实安装。

    对于老住宅是否加装电梯,不应按照多数或少数人的意愿行事,否则会莫衷一是,因为持赞成或反对意见者都会有一定道理。因此,必须以定性定量的科技标准作支撑,尽力排除人为的争议,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若将准入条件基于楼道住户意愿的强与弱,看起来听从了民意,实际上却有将矛盾与责任推向群众之嫌,有损职能部门的历史责任与职责担当。相关部门只有切实制定出符合科学原则的技术标准,在老住宅加装电梯的准入上,真正让科技标准说话,且能一锤定音,有助于统一意见,也有助于把这件好事办好。

    关于“老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摊派问题。笔者以为,此事一定要采用市场化手段,即须以购买加装电梯“乘坐权”的方式具体操作。如加装一部电梯需50万元(应该包括一定时期的维护费用),如果像有些地方那样,政府能补贴20万元,也就是说用户还需承担30万元。这30万元的分摊应该是简单的,有需求者须出钱购买电梯的乘坐权,无需求者一分钱不用掏,各随各愿。就算楼道中只有一家住户愿意承担这笔费用,也是可行的。买乘坐权者多了,各家的电梯加装费用自然会下降。不同楼层亦可设置不同的费用承担额度,但宜粗不宜细,否则人为因素又会突显。在费用的摊派上,既要尊重住户用与不用的选择权,也要用科学的办法使得费用分摊更合理、更公平。这样,谁买谁享受,不买没享受,用得多的人多花钱,用得少的人少花钱。这么做,在电梯技术的处理上也不存在问题。

    老住宅加装电梯,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要想在宁波推行成功,关键在于广大市民与职能部门必须下决心去掉掺杂其间的人为因素,让科学的理性精神即技术标准说了算,并按市场化操作办事。这样,老住宅加装电梯就不会出现迈不过去的“坎”与克服不了的“难”,就真的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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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