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书记,我儿子要结婚了,准备6月在本村礼堂办酒,按照规定来做个汇报……”5月的一个上午,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党支部书记沙利杰推开镇纪委书记姜启超的办公室,笑容可掬地报告自家大喜事。姜启超一边向沙利杰表示恭喜,一边递出一张《塘溪镇干部操办喜庆等事项报告表》,提醒他务必坚持勤俭办喜事。沙利杰笑着解释道:“不在市区大酒店办婚宴,放在本村礼堂办喜事,就是为了从简操办。” 在鄞州区各村(社),按照农村传统习俗在文化礼堂举办婚礼已经越来越受到村民的喜爱。而这一切,都是从一份通知开始的。 2014年底,鄞州区出台了《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等事项的通知》,并进一步扩大约束范围,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通知》出台后,各镇、街道纷纷以此为蓝本,制定了相应措施,督促镇(街道)和所辖村(社)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攀比浪费等不良风气。“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采取分时、分场,化整为零的方式多轮办理;不准动用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喜庆等事项……”这些具体而有可操作性的规定,鄞州基层党员干部们几乎人人如数家珍。 说起镇里风气的变化,塘溪镇纪委书记姜启超感慨颇多:“原先婚丧嫁娶比阔气、打着‘人情往来’名号收送礼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次把区里的规定推广到每个村(社),就是让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好引领、推动作用,以党风带动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仅去年一年,塘溪镇有7名镇、村党员干部主动报告了婚丧嫁娶等事项,其中6人在村礼堂举办了相关仪式。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社)党员干部带头不搞大操大办,本身就是一种“风向标”,群众既从中看到了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的行为示范,也从身边的实例中感受到了简办俭办的好处。 (董小芳 鄞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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