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吴国昌)市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以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依法服务保障理念,通过司法办案,提升监督实效,延伸服务职能,营造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认真践行绿色司法理念,节约司法资源,注重规范、理性、文明行使检察权,使检察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步合拍,为把宁波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奋斗目标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要围绕打造国际物流枢纽、推进贸易便利化、强化产业科技合作、强化金融保险创新、增进人文交流、海洋生态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防控等9个方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此,宁波两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一带一路”实施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需要。同时,健全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拓宽监督范围与渠道,形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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