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8月04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法律的名义,对“中国式假离婚”说不

    王学进

    4月24日起,我市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一些市民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选择假离婚以达到在限购圈内购房的目的。日前,记者接了3个“限购圈”内楼盘的推销电话。当记者问电话那头的推销员:“家里已经有两套房子,不符合限购政策怎么办?”对方无一例外地建议可以假离婚:现在的房产可以先给一方,夫妻俩离婚后,买好房子,马上复婚(8月2日《宁波晚报》)。

    这篇报道记述了两个假离婚的案例:一个是夫妻俩假离婚后丈夫意外去世,妻子失去继承权;一个是夫妻俩为孩子读名校假离婚,损失近百万元。记者引述两起案例意在表明假离婚不靠谱。

    但这只是两个极端案例:其中有的当事人出现了意外,因而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没有满足另一方继承遗产的愿望,导致弄巧成拙。报道初衷很好,想借此劝诫市民不要存假离婚的企图。但现实是,很多假离婚还真“靠谱”。要不然就没有所谓“假离婚潮”了。不止买房,为子女上学离婚、为生二孩离婚、为拆迁补偿离婚等等,诸如此类“中国式假离婚”层出不穷,无不说明一点,即成功概率很大。

    我市出台住房限购政策后,到底有多少人通过假离婚达到了买房目的不好说,但既然房产推销员那么热心为记者出这个主意,可见为数不少。现在要追问的是,假离婚为什么总能得逞?

    有人也许会说,这要怪政策不完善、制度有漏洞。有一定道理。但怎么去完善制度设计呢?很难。相关部门在出台限购政策之前,应该知道其他城市出现过“为买房假离婚”的现象,但为什么没有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呢?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政策制定者总不能在文件中明文规定:市民不能通过假离婚达到买房目的,否则将严惩。即便这样规定了,你又怎么去查实离婚是真还是假呢?

    任何政策不可能尽善尽美,制度设计哪怕再严密,也总是有空子可钻,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知从何时起,一些人失去了对政策法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为满足自己的私利,想方设法钻政策钻法律的空子,规避制度的制约。此种“中国式的狡黠”不但畅行国内,甚至流传到国外去了。曾经有媒体报道,某些留学生和游客在美国、日本等国游学和旅行时,会利用自己的小聪明占这样那样的便宜,还说老外“笨”。殊不知,人家的公民懂法、敬法、守规矩,不会处心积虑去钻空子。

    要遏制“中国式假离婚”,关键还是要推进法治建设的步伐,通过全民普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对法律、法治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尤其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秉持法治精神,真正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党员干部更必须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