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蒋凌 柳泽日)为了提高销量,象山西周两家早餐店店主擅自在青麦糕中违法添加甜蜜素。根据今年5月实施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两店主均被罚款3000元。 前段时间,象山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其中,西周一家早餐店店主兰某制作销售的青麦糕被测出含有甜蜜素,系不合格食品。在其点心制作间角落里,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小包透明结晶状颗粒,经确认系甜蜜素。 正依法扣押时,兰某不经意的一句抱怨又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我就用了一点点,附近张某店里用得更多。”执法人员随即顺藤摸瓜,对张某店里展开检查,并对其制作销售的青麦糕予以抽检,结果同样测出甜蜜素成分。 “我知道麦糕里不能添加甜蜜素,但用白砂糖做的麦糕口感较硬,加了甜蜜素就会变得香软些。我只是掺了一点,以后再也不敢用了。”张某连连认错。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甜蜜素属于甜味剂的一种,可在蜜饯、饼干等食品中限量添加,但麦糕、馒头等食品属于发酵面制品,不在甜蜜素使用范围内,因此不得添加。而甜蜜素一旦摄入过量,会对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尤其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和小孩。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添加了甜蜜素的麦糕在食用时,甜味往往来得慢,散得也慢,舌头留有后甜。消费者在食用发酵面制品时若发现有上述情形,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以便于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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