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华 余姚张先生的母亲生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生意一直不错。但因她去世,淘宝网定期验证店主身份信息的“视频人脸识别”这道关过不去了,网店将被关闭。幸好,余姚市公证处为张先生出具了公证书,张先生凭此向淘宝网平台申请办理更名手续,淘宝网审查通过了该公示书,网店有望被他顺利继承(8月3日《宁波晚报》)。 网络已广泛渗透我们的生活,对许多前所未有的事物、规范,人们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适应,但仍有层出不穷的新鲜事,在不断打破人们固有的生活认知,这考验着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应对水平。从报道中可以发现,正是有了余姚市公证处的主动作为,面对新鲜事物能够拿出新手段来应对,才使张先生的难题得以解决。 但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创新应对,不是那么容易的。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和继承,目前还没有特别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给予规范,即将施行的《民法总则》也只给出了指导方向:“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再加上网络平台各自为政的管理办法,解决一桩具体案件,难度和风险可想而知。正因如此,余姚市公证处的做法难能可贵。 在网络越来越深入影响并改变社会方方面面的今天,因之而生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固然应该依法依规,但在法律出台和完善之前,也需要敢于、善于创新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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