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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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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图书馆及学习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诺丁汉大学图书馆及学习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诺丁汉大学,招标人为宁波诺丁汉大学,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与招标类型、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诺丁汉大学教师公寓酒店东北侧,地块西北面为校园公共绿地,东南面为校园景观河,地块性质为科教用地。

    项目规模:宁波诺丁汉大学规划总用地面积569691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248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9364平方米,半地下车库5468平方米,地下停车位56个)。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74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000万元,建设其他费用约1663万元,预备费约833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150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5日历天,勘察1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同步)、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3.7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8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大市范围内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勘察设计信用等级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25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16:3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2形式①: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虚拟子账号:368873165955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险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专用条款附件),用在投标有效期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保函有效期也顺应延长。

    5.3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给招标(代理)人。3、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25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诺丁汉大学

    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31号交通BOBO国际A幢1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7294071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系人:杨利波、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69

    传真:0574-873556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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