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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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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品电视连续剧 《执行法官》在甬拍摄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昨天下午,电视连续剧《执行法官》新闻通气会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招社等出席新闻通气会并讲话。

    据悉,该剧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联合出品,旨在深入反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今年6月正式在宁波开机拍摄。剧情题材主要来自全国各地的真实执行案例。贯穿全剧始终的是一起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执行案件,熟知法律规则的曾经的大学法学教授隐身于背后,操纵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运用智慧和经验,针锋相对、见招拆招,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该剧的拍摄背景,刘贵祥介绍,2016年3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为实现这一承诺,全国各级法院创新模式、完善机制,执行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引起了强烈反响。但执行工作的专业性较强,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仍存在不解或者误解。在这样的背景下,《执行法官》的拍摄意义重大。

    对于《执行法官》主要拍摄地选择宁波和绍兴的原因,孟祥作出解释:一直以来,浙江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创新体制,规范执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很多好的素材和范本。选取宁波和绍兴两地作为主要拍摄地,一方面是剧情与剧中明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与明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先进执行工作契合;另一方面,宁波能代表改革开放后现代化城市的海派大气和开放包容,绍兴则代表了江南风情的古朴敦厚和温婉秀雅。

    该剧在甬开拍,目前在宁波的拍摄已进入尾声,按照制定的计划和时间安排,《执行法官》争取于明年2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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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