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经济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8月24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本报讯(见习记者金鹭)日前,国务院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据悉,《条例》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则、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有利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监管制度,有效防范风险,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

    为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去年12月,我市组建成立了市再担保公司,搭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考核机制上,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再担保的业务规模、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指标,着力降低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目前,再担保业务已覆盖宁波市6个区县(市),为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近6亿元,在保笔数近400笔,新型“银担”合作模式初见成效。同时,我市已设立市融资担保代偿基金,对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损失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按比例分担。

    据悉,到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将实现较快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不低于7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