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经济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8月24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就该重奖“吹哨人”

    史洪举

    食药监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将适用范围扩展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全领域,实现“四品一械”全覆盖。根据办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8月23日《人民日报》)。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应该是对公众切身利益影响最大、最受关注的话题。相关部门在打击违法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也很用心用力,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以及假冒伪劣化妆品事件仍时有发生。奖励举报人尤其是重奖内部举报人的做法,有助于执法部门掌握有效线索,固定关键证据,更有效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相关法律不可谓不严厉。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承担10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并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而根据刑法,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但这些责任承担均以相关线索被掌握、违法事实被确认为前提,否则,民事赔偿和刑罚就难以兑现。然而事实是,监管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做到对庞大繁杂市场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巡查,一些违法现象难以被发现。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通常比较隐蔽,行为人多闭门作业,外人无从知晓。即使有风吹草动,也容易在短时间内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执法机关很难做到扎实取证。2014年,在上海“福喜事件”中,食药监、公安、媒体等在其违法行为曝光后赶往工厂,就遭遇保安长时间阻拦而无法进门。这反映执法者查处取证时的无奈与尴尬。

    重奖内部举报人,是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爆料制度。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内部知情人士对产品生产流程、隐秘的违法行为、作案方式非常熟悉,甚至超出一些执法者和行业专家的水平。退而言之,在外部监管力量有限,厂家闭门作业的情况下,只有内部员工才可能知道更多内幕。而如果相关产品未造成严重危害被监管部门发现,生产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就可能一直隐蔽、持续地危害公众健康。

    作为内部知情人,无论是良知发现还是冲着奖励,哪怕是受竞争对手怂恿,其举报行为能在客观上降低监管成本。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遍使用,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违法现场和作案人员,这是外部监管力量完全不具备的优势。其举报材料若被采用,能够大幅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并形成震慑效应——违法者会认识到,其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总有一天会被身边人举报,进而打消侥幸心理。

    新规对保护举报人隐私、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人领取奖金方式均作了规定。这有助于降低举报人风险,打消其顾虑,从而鼓励更多内部知情人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说不。其实,这项制度还应推广至更多领域,如环境保护,重奖“吹哨人”可减少深井排污、偷偷排污等隐蔽且危害较大的污染环境行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