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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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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房产公司违规收取费用

    8月24日,网友“玟珂”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反映,中梁壹号院(曙院里)四期即将开盘,想要买房,一定得先向他们指定的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缴纳2万元。但是,购房成功之后,这2万元既不能退,也不能抵扣房款。另外,购房者还要缴纳5万元回款保证金。如果签约30日内全款到账,则可以退还这5万元。如不能全款到账,那么连这5万元保证金也没了。

    网友质疑:“现在市民购房,只能做到提供按揭资料,能不能放款全看银行,我们根本没法控制贷款的钱是否能在指定时间到位。中梁这种行为是不是霸王条款?”

    该问题经问政平台受理后,海曙区住建局回复表示,中梁壹号院项目第四批预售许可尚未领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认筹金。该局已督促开发商即时整改,对于收取的费用即时退还。

    据了解,该楼盘的开发商是宁波市中梁宏置业有限公司。2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中梁壹号院售楼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承认存在网友“玟珂”所说的情况。他告诉记者,2万元是电商费,5万元是回款保证金。如果客人最后买了房,2万元的电商费是不能退还也不能抵扣的,5万元的保证金可以抵作购房费用。但如果最后没有买房,那么这7万元将全部退回。目前已经有500多户认筹了。而对于退款问题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也是含糊其辞,不愿意多说什么,只是一再表示“都是这样的”。

    此后,记者联系了网友“玟珂”,他告诉记者,当时买房一共交了7万元,其中2万元就是所谓的电商费,令他不解的是,这2万元为何不能抵扣房款。关于5万元的保证金,该网友表示,当初开发商让大家签了一张确认单,其中第六条明确约定“客户缴纳5万元/席回款保证金,签约30日内全款到账即可全额退还,如未全款到账,则不予退还。”

    对于海曙区住建局答复中所说的已要求开发商退还费用的说法,网友表示还没有接到退款通知。

    记者粗略算了一下,按照认筹500户计算,每户收取7万元,那么公司目前收取的费用已经达到了3500万元。相关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钟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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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