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薛丛川)记者昨天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经鄞州区物价局审批,今年秋季新学期,鄞州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将进行上调。不过,此次收费调整采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2017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 幼儿园是非义务教育,近年来幼儿园的教师待遇、教具采购、维修改造等办园成本持续上升。2016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就发布了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调整通知。鄞州区考虑到自身实际,从2017年秋季开始才进行调整。 今年秋季,鄞州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六星级800元/月、五星级660元/月、四星级580元/月、三星级520元/月、二星级420元/月、一星级350元/月。 新的鄞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参照《关于调整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甬教基〔2016〕288号)文件,基准价:六星级800元/月、五星级660元/月、四星级580元/月、三星级520元/月、二星级420元/月、一星级350元/月。最多可上浮10%,托班在基准价上最高提升20%。定价需经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备案。 通知指出,各公、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星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执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不得巧立名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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