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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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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向恶意逃废债“亮剑”

短短数月,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

    本报讯(记者黄合 实习生陈含章 通讯员勇政华)以实际控制的12家企业互相担保,通过编造财务数据、虚构贸易背景和贷款用途等手段,向银行骗取贷款4亿余元,并采取各种方法隐匿资产,逃避偿还银行债务——日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涉嫌骗取贷款案,被奉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名下2亿余元资产被查封扣押。

    自今年5月起,我市将整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作为市委“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攻坚项目之一,专门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1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小分队,全力推进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基础排摸发现恶意逃废债线索55条,贷款总金额5.55亿元,逾期总金额5.17亿元;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恶意逃废债案件24起,涉及金额11.56亿元,抓获嫌疑人26名,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

    所谓恶意逃废债,通俗地说,是企业或个人利用“假破产”“假租赁”等阻碍法院执行、逃避银行债权的现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和一般经济类案件相比,恶意逃废债无论是在线索排摸还是在定性处理上都更为复杂,不仅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不同市场主体以及多个法律罪名,也关系到整个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和银企之间的信用关系。

    如何依法有效地予以打击?打通部门界限、形成部门合力是重要一环。对此,小分队专门研究制定了公检法联合通告、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会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同时,通过专题会商会议,市公安局对接法院、检察院就统一执法标准、把握打击尺度、密切民刑衔接、加强执行挽损等方面达成共识,对接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加强联动协作、顺畅线索移送、压实部门责任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的“亮剑”打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如何达到源头整治、系统治理的效果?底数清、情况明是前提。对此,小分队在先期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予以重点打击的8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形成定期排摸移送、专班落地核查的动态循环机制,由公安、金融、银监三方深入排摸、及时上报案件线索,同时依托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长效机制,加强风险预测预警,组建专项工作督察小组,分赴各地和市有关部门推动责任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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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