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时英在《社会科学报》撰文认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已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金融风险是逐渐积累起来的,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积累和变化将显露出一些严重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上至下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并经过长足的调整和改革才能真正得以缓解。 未来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任务之一包括规范和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看待地方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以债务率作为预警风险的指标,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而目前要重点排查各地方风险点,做到风险清晰可控。第二,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融资约束,设定举债规模的“天花板”,并完善信息披露。第三,加快金融领域尤其是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在探索新型融资模式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第四,提高地方领导干部对地方债的责任意识,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应该熟悉掌握金融领域的知识,强化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认识,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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