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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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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说事”,优化乡村治理的良方

    王白石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党和国家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不可忽视,也不可轻视。从时代的转捩点看,我国对内改革就是从乡村开始的。可以说,乡村一直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地、政治创新的试验田。

    自宁海的“村级权力36条清单”获得国家层面的肯定后,最近象山的“村民说事”也获赞无数。什么是“村民说事”?简而言之,是村民和干部一起对村务发展、项目建设、干部作风等畅所欲言,不限地点、不限议题,通过沟通协商,形成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的制度,从而完成从协商到落实及至评定的闭环程序。

    乡村温情的记忆折戟于时代阶层的变动和多元思潮的涌入,折现出更加纷繁、复杂的景象。乡村该怎么治理?是重新培育新的“乡绅”阶层,还是建立中间层的公民力量?象山的“村民说事”作出了响亮的回答。倘若宁海的“村级权力36条清单”是基层治理权力边界的纲举目张,那么象山的“村民说事”是在此基础之上的贯彻与落实。权力的边界有了,接下来是该怎么做了。

    曾有人说,不抓落实的制度就像充饥的画饼,看得见、吃不到。落实不力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税费制度改革后,乡镇干部与农民的联系变少了,联村干部虽有作用,但毕竟不是专职,作用有限;不少村庄人才流失严重,乡村活力不振。某种意义上说,“村民说事”是基层治理民主化的价值回归和制度践行。为什么近几年有个别村庄贪污问题严重?很大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反而从笼子里跑出来侵蚀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对于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理,村务公开,集体讨论,本是应有之义,可如果没有有效监督,很容易形式作祟,台账造假。

    现在,象山的“村民说事”给基层治理加上了制度落实的“催化剂”。一切公开,一切协商,一起敲定,一起评议,更重要的是,把“村民说事”与集体经济、村庄环境、社会稳定、干部廉洁“四张报表”考评相结合,与涉农政策资金补助相挂钩,压实了制度落实的有效性,提升了制度创新的科学性。

    当然,“村民说事”的意义不仅是基层乡村治理,它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在于对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彰显,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回顾三十多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初见成效,私权主体得到重视,个人意识开始觉醒。于今,“村民说事”同样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与期望。譬如,某项政策的实施,是按照传统从上到下单向执行,还是广纳群声、公开评议?一些干部的考核和评定,有没有把听取群众意见这项纳入考核指标?

    乡村的经验是最鲜活、最有效的,值得重视和总结,而城市回馈给乡村的应是制度的修正与强化。重塑乡村基层治理结构,在基层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结机制,就能实现新的制度二次创新与融合。

    来源:“明州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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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