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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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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改革 需要更大担当

    杨美科 钟 言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政府对群众的庄严承诺。这样的大白话,老百姓能理解,也乐意听。自从这5个字的“小目标”被写入今年的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全省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实践以来,深受老百姓欢迎。

    好的初衷,让人心生期待;强力推进,则需清醒认知。在越来越多的“最多跑一次”清单之外,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实干和担当。正如“木桶效应”所揭示的,最终决定群众对服务的感受的,往往不是做得好的方面,而是令人最不满意的那部分。

    在此,举一个笔者亲历的例子。身份证到期,到某办证中心做证,之后根据短信通知,凭回执单可以去当地派出所领取。而在实际领取时,派出所说必须凭老身份证才能领取。问:单子上不是写着凭回执单吗?答:这是规定!再问:这么规定,那怎么领取单上不写清楚呢?答:这个我们不管!问办证中心去!又问:为什么要我去问办证中心?答:你是换证不是丢了补办!又问:那我当初如果选择快递,那拿什么换?答:规定!规定!就是规定!之后,就翻白眼不理了。

    随后,笔者专门查阅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三条备注,第一条就明确写着:“申领人凭本回执领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凭本回执、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者还就此问题与周围人进行了交流,相似情况还有:一女儿换新身份证因人在外地就让爸爸去,结果被告知必须带齐资料,而等她爸爸按规定拿了她本人的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领取单和自己身份证再去,也是不让取。

    笔者以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应从服务、政策、制度、环境等多方面优化政府供给,真正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而不是政府部门的作秀。具体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决定“最多跑一次”能否实现的关键点。从我个人经历来看,“最多跑一次”改革还有许多事项可以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优化办理环节。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一些流程进一步梳理、精减、优化。同时,对本部门、本系统暂时未列入“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的事项,也可以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进行规范办理。

    7月18日,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唐一军在调研“最多跑一次”改革时强调,要聚焦问题,在攻坚克难上求突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痛点”“堵点”“难点”全力攻坚突破。应抓紧做好“统一标准”的工作,搞好顶层设计,明确标准要求,使改革有依据、有规范、能核查,防止出现标准不一、进展不一、成效不一的现象;应抓紧做好“信息共享”工作,扎实推进“政务云”建设,打破部门壁垒,打通信息孤岛,加快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真正实现“一网流转、一网办理”。这些工作做实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才能更好推进,才能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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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