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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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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行为准则须从墙上落到地上

    王学进

    9月20日,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规范》的制定依据是2015年教育部修订后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共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版本,各22条,具有体现统一性、尊重差异性、保持连续性、彰显时代性、强化操作性等五大鲜明特点(9月25日《浙江教育报》)。

    我仔细阅读了三个版本的《规范》,感觉很亲切,很接地气,一个字:好。虽然《规范》是根据《守则》制定的,但在比较阅读后发现,我更喜欢前者。《守则》的语言很整饬,两两对仗,读起来朗朗上口,但仍不脱旧版《守则》的毛病,即“人为”意味有点重,“为人”特性还不够突出。

    比较一下美国、英国等国的学生守则,你会发现,它们的守则“为人”意味特别突出。以美国的守则为例,看似婆婆妈妈,琐碎细小,鸡毛蒜皮,但非常具体,切实可行;而且每条都立足于校园和学生实际,着眼于维护学生的权益,全然没有说教意味,读来让人感到是那么亲切自然,富于人文性,犹如一位爱生心切的严师在谆谆教诲,告诫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可以嫌这位“严师”絮絮叨叨,但其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立足点弥足珍贵,值得我们学习。

    浙江此次发布的《规范》很好地借鉴了国外一些守则的优点,概括而言有三点:一是立足点从“人为”转向“为人”,一切从学生实际出发。这从《规范》分三个版本即可见一斑,《守则》则不分。须知,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有别于初中生,更有别于高中生,哪能统一规范呢?二是淡化说教意味,摒弃宏大概念,少了笼统抽象的口号,多了平实具体的大白话。如直接照搬自英国“十大儿童宣言”的那句“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触摸”,多么走心和实在;三是操作性强,《规范》突出学生行为养成中可感可知可践行的生活情境,更加重“日常”、重“细节”、重“行为”,既方便操作又便于考评。

    好的文本需要好的执行,不然就是一纸空文。我希望《规范》不要像旧版的《守则》那样成为墙上的画饼,中看不中用。各中小学校除了要将《规范》上墙外,还须在学校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校报校刊等进行滚动发布,使学生日有所见、以此为鉴,日有所悟、以正己身;要通过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对《规范》进行解读和讨论,让学生牢记于心;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告家长书等形式让家长了解《规范》,家校联动,共同推进学生行为养成教育。与此同时,各中小学还应将学生遵守《规范》的情况客观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列为学生“品德表现”评价的主要内容,经常性地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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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