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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0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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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 对市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宁波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记者陈飞)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在8月24日至25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宁波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剿灭劣Ⅴ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上半年我市经济总体呈现“稳中求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对照年度发展目标,主要指标有喜有忧,有进有退。下半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运行中出现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值得关注和警惕。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三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着力加快创新驱动。要抓住深入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这一契机,以推进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发展智能经济、振兴实体经济为主攻方向,提升传统制造业,开发“专特精高”新产品。要运用“互联网+”“机器人+”等方式,全力抓好信息产业等八大万亿产业发展,积极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双倍增计划,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动力和活力。要抓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实施,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以招才引智为引领,注重自主创新、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和人才创新,切实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市场需求。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遏制投资下滑的趋势。一是大力推进项目落地。要结合“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重视培育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引领经济发展的大企业和大项目,抓紧推进实施项目,积极谋划明年重大项目。二是大力推进实业投资。要树立“大抓实体、大兴实业”的鲜明导向,落实政策措施,振兴企业家信心,做强做大实业。三是大力推进要素保障。要聚焦引资增量,狠抓项目招商引资。要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切实完善PPP政策制度体系和投资模式落地。要更加注重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在增强供给有效性上下功夫,促进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力争缓解资金紧张、用地紧张。

    ——着力提升发展环境。要坚持以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目标,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重在打通信息孤岛、破解投资项目审批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努力争创“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城市。要注重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分批、稳妥、有序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职能转移。要切实抓好中央、省、市减税降费、降本减负政策的落地,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积极贯彻预算法,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保障有力,一般性支出继续得到较好控制,在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同时,也存在着需要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一是预算收入增长一定程度依赖高开稳走的经济形势和个别行业、个别区域,下半年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在加大。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还较慢,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还需加强。三是随着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进一步规范,政府主导投资项目融资难度在加大,政府性负债风险也在逐步累积。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治税,继续深化收入征管改革,以提升征管效率为重点,着力于管理与服务并举,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对企业和群众的纳税服务。继续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减税清费的政策,做好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积极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强化支出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和民生领域投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预算执行进度,完善资金拨付机制,既要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又要预防年终突击花钱,确保预算支出进度基本均衡。继续做好存量资金的清理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统筹使用力度。深化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落实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化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化。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行政成本。

    ——注重预算绩效。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全过程。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安排的到位率和精准性。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继续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机制,改进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推进改革创新。继续完善财政体制,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稳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继续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迅速组织,积极行动,改革措施扎实推进,改革重点有效突破,改革成果逐步显现,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最多跑一次”改革系统性、综合性非常强,涉及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行业,量大面广,很多工作是边启动、边推进、边完善,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引起高度关注。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五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统筹协同,加快出台“一个标准”。要抓紧做好“统一标准”顶层设计,使改革有依据、有标准,防止出现标准不一、进展不一、成效不一的现象。一是要科学界定“一件事”。要坚持“用户导向”和“用户体验”,从群众和企业的角度来界定“一件事”,而不是站在政府部门角度来界定“一件事”,在已经按照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公布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一件事”的定义和内容。对涉及多事项、多环节、多部门的“一件事”,有关综合部门要进行再梳理,并尽快编制形成新的“一件事”办事指导目录,抓紧向社会公布。二是要按照“一件事”的标准,抓紧制订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公布“一套办事指南”,规范“一个工作流程”,明确 “一个主要职能部门”,确保“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办”。三是要优化办事流程。对已能“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要进一步减少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并积极推动网上全程办理,力求不用跑;对暂时不能做到“最多跑一次”的,要抓紧分析研究堵点和难点,制定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重点突破,加快完善“一个网络”。围绕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要坚持“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聚焦现实问题,重点突破,尽快见效。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要按照“最多跑一次”和“一件事跑一个牵头部门”的要求,对子系统软件开发、硬件建设进行总体设计,防止各行其是。要加强信息共享,各部门的数据库要向区县(市)平台开放,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要对各层级、各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规范、整合和优化,确保实现“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二是要立足当前。加快做好部门信息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数据接口改造,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融合,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真正达到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的改革目标。三是要加强线上线下融合。要加快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络办事大厅融合发展,让群众办事有更多的选择权,享受更多的便利。

    ——持续发力,加快优化“一个窗口”。要加快建立流畅有序、更为有效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加快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全程代办、邮寄送达等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加快打造“闭合的工作链”。二是按照“应进尽进”要求,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经办人员、代办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群众、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基层特别是乡镇和街道(社区)便民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让“办事窗口”设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努力让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强化攻坚,加快破解“一个难点”。围绕打造方便快捷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是要加快优化审批流程。分析梳理项目立项、评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中的多部门多环节事项,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流程再造、并联办理等方式,加快建立起若干阶段或环节“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先在每一个阶段实现“最多跑一次”,并持续组合式深化,最终实现预期目标。二是要提升中介服务。要继续加快中介市场改革,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市场秩序,推动中介市场服务提升、收费下降。三是要积极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供基层学习借鉴,推动落实“多评合一”“多审合一”等有效举措。

    ——探索创新,加快形成“一个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广泛深刻的改革,要大胆创新探索,不断丰富“最多跑一次”的内涵和外延,加快形成保障有力的制度支撑体系。一是针对实践中基层反馈的法律法规条款及规章制度滞后问题,既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又要抓紧清理、修改和完善,确保改革工作依法有据。二是总结、规范和推广基层的经验与做法,把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长期有效的制度,提高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建议按照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中的做法,选择一个区县(市)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法律法规衔接的绿色通道试点。通过试点,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

    关于我市剿灭劣Ⅴ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开展“剿劣”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同时,大家在审议中也指出,我市“剿劣”暨“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坚持依法“剿劣”及治水的意识还不够强、治水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亟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比较明显、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强化依法治水的意识和行动自觉。目前,和我市治水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有近20件,法制体系较为完善。下一阶段,重点要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新制定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法相比作出了55处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包括建立“河长制”)、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和数据造假、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等内容。《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第一个省级层面“河长制”专项立法,标志着我省及我市的“河长制”工作有了全面的法律保障。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厘清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让“河长”履职责权相当、有法可依。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将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剿劣”暨“创建”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强化系统治水的理念和工作举措。一是注重统分结合,统筹推进。要始终把治水工作摆进全局,既要按计划完成“剿劣”暨“创建”任务,也要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组织领导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责任,落实“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并强化上下游、左右岸、相邻地区的协调联动,完善联合会商(审)、信息共享等机制。二是注重软硬结合,综合推进。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和截污纳管水平,有效解决雨污混接、纳管不规范、管网破损淤堵、断头管网等突出问题,推进江北镇海片和余慈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扩容工程。同时,要重视管理,建立覆盖全域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基础设施“建了能用、用了有效”。探索“柔性治水”新思路,推动治水理念由单一治水向治用结合转变、治水方式注重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努力使四明大地涌动水的灵气。三是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继续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排口整治,巩固和深化点源污染防治的成果。同时,也要把面源污染防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禁限养区并严格执行,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启动城市面源污染研究和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局部地区在强降雨时雨污分流问题。

    ——强化科学治水的思维和技术手段。全域治水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雷霆之势,也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一是摸清底数、动态掌握。摸清底数是对症下药的前提,更是重难点,要加快推进排摸网络全覆盖,将清单外的劣Ⅴ类水体和小微水体全部纳入“剿劣”作战图,采取“一点一策”科学治理。要摸清污水管网现状,充分预留未来建设空间。二是尊重规律、科学规划。治水必须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一味赶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实效。要制定完善好治水的总规划和子规划,如生态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涉水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的规划、城乡统筹治水规划等。三是注重技术、科学施策。科学治水要有科学的技术手段,根据不同河道、水体的环境状况,在生态治水方面加强生态补水、中水回用和生物治水。在信息技术方面加强不同监测体系的有效整合,做到实时显示、实时监控、实时测算,实现智慧治水、数字治水、科学治水。四是重视养护,科学保障。进一步明确河道治理和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的责任单位,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加强对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系统的监管,加强对相关专业公司的监督,提升专业化运维管理水平。

    ——强化全民治水的格局和社会氛围。一是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治水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对绿色生活方式的引导,切实增强企业和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治水的质量和效益。二是畅通群众举报、代表监督、政府处理的渠道,带动群众参与治水。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加强对“剿劣”暨“创建”工作的宣传,尤其要加大曝光力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建设工地等违法排污的打击力度。四是探索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推进常态化治理。完善投融资机制,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运营管理作用。

    关于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以结构调整、主体培育、提质增效、功能拓展、服务优化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我市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不少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对照中央精神、法律规定、市委决策和代表建议,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地位还不够牢、产业结构还不够优、经营主体还不够强、要素保障还不够全、体制机制还不够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五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要以中央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性战略地位。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农强农调子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农业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到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纳入“名城名都”建设的总布局,作为实施“六化协同”战略的着力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清醒认识农业农村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来抓,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人员配备等各个方面,确保改革不断深化、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让各方面充分认识到,农业不仅具有生产、生态、生活等多重功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是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城乡一体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全社会支农护农爱农的良好氛围。

    ——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推动改革深入开展。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有破旧立新的勇气,也要有依法改革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涉农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依法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利益分配、权益调整等难题,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轨道稳步推进。按照《农业法》要求,把握农业发展方向,完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健全农业各项保障制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消除管理漏洞和死角,筑牢农产品安全底线。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要顾大局识大体,从战略高度谋划,系统梳理、深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及时予以破解。需要人大立法且条件成熟的,要及时提出建议。

    ——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以建设绿色都市农业强市为目标,正确处理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的关系,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质量兴农,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载体,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支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持续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循环农业发展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农药、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建设“美丽田园”。坚持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河道治理等结合起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的监测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持续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化发展。

    ——要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切实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调优产业产品结构,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探索农业全链条、多功能新型经营模式,开拓联合、集群发展新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发展壮大和引进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引领宁波农业闯市场。推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提升,增强农业经营活力。采取“农业+”“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田园综合体、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拓展乡村养老、文创等新型产业空间。积极发挥供销电商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人才培育,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加快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平台建设,强化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鼓励以市场化经营主体为主导,发展各类行业协会。深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组织起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有效服务。加快农业品牌建设,利用传统资源和现有优势,重点打造一批有信誉有影响的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宁波农业的市场影响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激发农业农村活力。顺应农业延伸发展、综合发展、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三位一体”改革为契机,梳理涉农部门职能,合理整合行政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投入每年适度增加。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创造有利条件。深化覆盖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加大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推广农产品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推动重要险种从保基本逐步向保收益转变,提高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加大农村承包土地整组整村整镇委托流转推进力度,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巩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在条件具备的村(社区)积极探索深化改革的有效举措和实现形式,促进股权流转,优化内部激励,提升经营效益。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体系,完善相关流转交易制度,引入配套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各类资源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让农业农村迸发出蓬勃发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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