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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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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服务助46万税款“物归原主”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陈芳园)“多亏国税部门的细心核查,多缴的税退了回来。”收到退税款后,捷胜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王国巍心中的“石头”落了地。近日,北仑区国税部门在“境外所得申报及税收抵免专项风险”排查中,为这家“走出去”企业成功挽回46万元税款。

    在核查该公司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北仑国税局发现其不仅申报了“境外所得”项目,同时申请了“税款抵免”和“差额补税”,这引起国税人员的高度关注。与该公司职员约谈后,国税人员发现这笔“境外所得”原来是该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税后利润,但该笔税后利润尚未通过股东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

    北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邬金波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境外子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或未被认定为受控外国企业的,境外子公司的税后利润不属于境内母公司的境外所得,不用进行境外所得申报。“也就是说,捷胜海洋境外子公司的这笔利润不用记在境内公司账上进行申报扣税,这笔税款可以退还给他们。”

    “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遭遇境外税务问题困扰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不少企业在境外税务问题上‘吃了大亏’。根据企业具体问题,税务部门会提供‘量身定制’的指导,让‘走出去’企业走得稳、走得远。”邬金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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