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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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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将与路况服务质量挂钩

    本报讯(记者张燕 通讯员张宁)今后,行驶在浙江的高速公路上,车辆通行费将与公路的服务质量挂钩。记者昨日从市公路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对《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的修改,省公路管理局已开始起草出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调整的相关细则。

    长期以来,高速公路实行按里程收费。修改后的《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规定,收费公路遵循“优质优价”原则,即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路况服务质量,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实现浮动管理。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将公路收费和路况服务质量挂钩。我市境内有9条高速公路,总里程约500公里,分属7家业主单位。宁波高速公路的收费统一由省公路局管辖。

    “此次《办法》的修改,旨在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将收费标准浮动管理作为监督收费公路路况服务质量的手段,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的服务管理能力。”市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周我市有两家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将参加省公路局高速办的面谈,面谈内容包括加强养护提升路况质量等。

    此外,修改后的《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还规定“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逾期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收费公路,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收费公路,将停止试运营和收费”,将对宁波乃至全省的高速公路收费产生深远的影响,办法的修改,将为公众提供更加畅安舒美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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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