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斑马线是生命线

    法眼观潮朱泽军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最新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此外,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其中的90%。

    三年死亡3898人,即平均每天有3.6人死于有“生命线”、“安全岛”之称的斑马线上,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城乡道路上的斑马线,不是一条可有可无随便画画的普通线,它是引导过往行人安全通过马路的文明线、安全线和生命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被扣3分,并处相应罚款……显然,机动车驶经斑马线,须礼让行人,既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对生命的敬重。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机动车司机,很少把斑马线当回事,驶经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时,非但不主动避让行人,还鸣笛加速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逼退行人,让过路行人心惊肉跳,让看着的人担惊受怕,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礼让斑马线”,确保行人“路权”,使斑马线成为城乡一道文明风景,是每一个人的道德与法律义务。机动车辆在行人面前,永远不可“称王称霸”,应永远敬畏生命。

    从交通管理局的统计可知,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多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法律法规通行所致。一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无视其存在,没有按规定让行。二是行人抱定“车让人,车难道还能从我身上碾过去”的潜意识,过斑马线悠然自得,或削尖脑袋见缝插针,乱闯红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斑马线必须成为人的交通安全的基本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在合理设置交通管理设施的同时,无论是驾驶人员还是行人,只要有违交通法规,就得依法处理,让人们懂得交通法规就是“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碰不得的道理。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