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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娜 绘 |
本报记者 董 娜 通讯员 徐思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燃料油消费税的优惠政策,以扶持相关行业更好地发展。但因油品交易种类繁多,相关征税标准又不尽相同,某些企业便在油品消费税上动起了歪脑筋,甚至干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变票交易。近日,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了一起通过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进而偷逃税款的重大违法案件。 宁波H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经营石油制品的批发零售。2016年2月,受山东L公司的委托,宁波H公司向宁波大榭某公司采购了一批石油沥青及重质油。税法规定,重质油不征收消费税,燃料油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可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为牟取不法利益,宁波H公司便与山东L公司、金华X公司合演了一个“变票”的戏法。经过一番倒转腾挪,宁波H公司从上家企业购入的重质油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名目摇身一变成为“燃料油”,再由宁波H公司开具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下游企业,最终发票流向山东L公司。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经由生产企业运出后直接到达山东L公司,中间企业只起到了开票和资金流动的作用。 看似天衣无缝,怎料法网恢恢。2016年5月,金华X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金华市国税稽查部门立案侦查,牵扯出这一环环相扣的变票案件。2016年7月,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对宁波H公司开展税务稽查,最终查实了上述违法事实,对其作出了追缴税款、加征罚款的处理。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宁波H公司取得的失控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向宁波H公司追缴税款100万元,并按日加收滞纳金。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属于多企业多环节联合作案,目前该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开具的发票必须反映实际业务情况。在开具发票时错误开具或故意变更相关信息,有可能引发涉税风险。一旦违法事实被查明,参与变票环节的每一个企业都难辞其咎。税务部门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助力企业发展,切不可弄虚作假、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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