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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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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正风反腐 聚党心赢民心

——我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北仑区大碶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监督
余姚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正在大岚镇开展实地走访
象山县工作人员正在接听“四风”举报电话

    记 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甬纪轩 文/摄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标本兼治、激浊扬清,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为之一新,逐渐形成了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新局面。

    处理党员干部716人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眼看着母亲生日快到了,在鄞州区上班的小钱打算买一张超市卡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母亲。走进超市,印象中就在显眼位置的售卡处不见了,经工作人员指引,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第一句话不是询问购卡面值,而是要求出示身份证登记。

    从“显眼位置”搬到“小角落”,即使买一张卡也要身份登记,这些改变让小钱意外又欣喜。作为一名在职党员,她知道,这是作风建设带来的改变。而这样的改变,正是我市改作风、反腐败“大文章”的一个小缩影。

    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明政治纪律的重点,提醒教育、监督检查、追责曝光多措并举,着力为全体党员划清行为规矩“红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纠“四风”,教育提醒须在前。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召开会议、下发通知、发送短信……形式多样的节前教育和提醒警示总会及时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努力营造正风肃纪的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抬头反弹。

    纠“四风”,强化监督不可少。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新情况,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

    纠“四风”,执纪问责要严格。对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纠“四风”,健全机制是根本。我市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问责办法》,重点对不讲政治、不重大局导致政令不畅,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言行负面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等六类情形,加大问责力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将远离“酒局”“牌局”、杜绝“为官不为、为官不勤”等要求固化为地方性法规,推动了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改进作风建设“20条措施”、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监督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等20多项制度规定。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5225次,检查单位50156家(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8起,处理党员干部7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0人。

    同时,坚持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如针对“会所中的歪风”,对全市1395处历史建筑、公园和宗教场所逐个排查,对16个违规场所进行了关停或转型处理;开展“酒局”“牌局”专项整治,坚决执行七个“一律不准”,狠刹“两局”歪风;针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退超面积办公用房3.5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7.2万余名机关干部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标。

    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节庆公款送礼……这些深受人民群众诟病的作风之弊曾大大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既从党风政风转变中真正受益,又看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更加坚定了相信党、依靠党、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纪律处分6437人 监督执纪精准高效

    哪里有腐败,反腐铁拳就会砸向哪里。

    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原党工委委员许裕良,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方永权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镇海大队机动中队原副主任科员王金宏被双开,北仑区殡葬管理所原负责人於建光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海曙区南门街道干部夏济龙被党内警告……

    一记又一记的反腐重拳,彰显了我市“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更向党员群众传递出强烈的信号:“零容忍”腐败不是摆拍作秀,更不是一句“空口号”。

    十八大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这一目标,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态度,注重挺纪在前,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为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函询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工作力度,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建立起纪律和制度屏障,使党员干部防患于未然、警醒于初始、止步于违纪,做到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少犯大错误。

    与此同时,我市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进“智慧纪检”平台建设,建立起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机关及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间常态化、制度化和高效化的信息共享、研判会商、协作配合机制;另一方面发挥市纪委执纪监督部门牵头抓总的综合监督作用,聚焦“十问”加强日常监督,探索形成“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的“四见”常态化监督机制,并在工作中探索总结了调查问卷监督、面谈了解监督、整改跟踪监督、问题延伸监督、专项立项监督等8种方式方法,目前共发现问题257个。同时,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党员干部、地区和部门全面、准确的画好“政治画像”,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7434件,立案6148件,结案6074件,给予纪律轻处分2785人,纪律重处分3652人,移送司法机关249人。

    此外,我市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在配强巡察力量、健全巡察制度的同时,我市积极创新巡察方式,坚持常规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探索“一托二”模式,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巡察,建立以纪委、组织部、审计局为主的“3+X”协作机制,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较好发挥了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宁波市委先后分16轮对72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578个,移送线索116条。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问题多发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堵塞制度漏洞,消除体制机制的障碍和弊端,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全社会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着实让人民对改革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

    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3018件 剑指基层反腐夯实根基

    个别村干部对低保补助政策把关不严,存在“搞变通”现象;部分村庄整治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变更较多,增量较大;个别村集体经济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近日,为确保精准帮扶,余姚启动专项巡察,剑指2012年以来政策性资金、市外对口协作帮扶资金以及其他帮扶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用纪律护航精准扶贫。

    如此剑指基层反腐,近年来在宁波已成常态。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基层廉洁工程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直面群众身边的腐败,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基层反腐,我市强化主体责任传导,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三级联动,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建立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区县(市)党委主抓直管、区县(市)纪委直查直办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基层反腐,我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的意见》《宁波市乡镇纪委履职清单》等制度,在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化的基础上,明确履职内容,基层纪检干部结构、素质、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

    基层反腐,我市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力度,不断向基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和压力,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居)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思想认识不到位、方法举措不扎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问责不刚性等问题,出台意见落实责任,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同时,开展农村基层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对全市100个信访问题较多、矛盾较突出的村和100件涉及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信访件进行集中督办、交办,严肃查处在惠农、扶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基层反腐,我市更加注重制度创新,通过加强对“村民说事”制度、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流程、完善公开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扎紧农村基层权力的制度笼子。

    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018件。力度大、范围广、整改严的巡察,使基层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有力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的实际成果,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

    综合运用调查措施1411次 监察体制试点成效初显

    “这里有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子,两名负责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的协管员伙同他人违规办理临时居住证。非党员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属于监委的监督范围。”这是今年年初新成立的江北区监委问题线索起底讨论时的一个场景。

    5月27日,流动人口协管员乌某、虞某等人滥用职权案宣判。该案也成为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由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作为改革试点地区,宁波先行先试,不断探索实践。一方面,出台宁波市纪委监委机关请示报告制度,对60多项事项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报告方式作出具体规定,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工作制度,并细化和明确了需要向市委书记报告的事项17项、须报经市委书记审批的事项4项,进一步加强了市委书记对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案件审理到移送司法机关全过程的直接领导。另一方面,修订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形成更加有力有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已向省纪委监委提交报告40份,向市委提交报告36份;成功促成“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回国投案自首,成功将红通人员周华龙缉捕归案,及时阻止了一起涉案人员外逃事件发生。

    同时,抓好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聚合,配足配强业务部门力量,市、县两级安排到一线部门的转隶干部分别占全体转隶干部的93.2%和92.2%,并分别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金融单位、通讯部门等,就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信息查询、案件协办等工作建立了一系列协作配合制度。

    各项工作实现规范高效运转,得益于制度的“废改立”。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对122份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保留13份,修订完善39份,废止执行70份;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整合力度,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委监委职责履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和强化对外协调”等制度体系,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和审查审理工作流程图,制定《12项监察措施使用指导意见》,使监察措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实施。

    据统计,试点改革以来,全市市、县两级监委先后开展谈话92人次,讯问80人次,询问65人次,查询1023人次,调取26人次,查封89余次,扣押18人次,搜查7人次,鉴定4人次,留置7人次,为适应新体制开展监察业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随着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步伐积极稳妥、严密有序的探索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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