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中医在宁波再次迎来春天。记者今天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正式启动社会办中医试点,按刚刚制订出台《宁波市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今后将取消社会办中医数量和地点限制,符合医保规定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可享受社保定点政策。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全国41个社会办中医试点地区,宁波即是其中一个。 《宁波市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政策。按《方案》,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品牌化和连锁化发展,鼓励打造“中医一条街”等中医药服务区域。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中医诊所;鼓励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按“最多跑一次”要求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公立医疗机构事业在编人员流动到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人员名册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要重新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在同行业内按照“岗位空缺、专业对口”的原则,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和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核准,可办理流动手续,不必再走公开招考程序。 凡符合医保定点管理相关规定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等医保定点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付政策。与此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点机构范围,通过“服务券、体验券”等购买服务。 同时鼓励开办高水平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用房自建、上规模、运营好的社会办中医医院新增床位(按实际开放数)给予2万元到4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通过国家或浙江省二甲以上等级医院评审的,社会办中医医院按等级给予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社会办中医专科医院按等级给予每张床位(按实际开放数)1万元到3万元的奖励。 宁波启动社会办中医试点,赢得了一片叫好声。有关专家认为,此次宁波迈出的这一步,目的是为中医个人开办诊所提供便利,为开办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释放利好,也是要为社会办中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让公立医院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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