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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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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捐款者的“匿名权”必须得到尊重

    王学进

    这些年,匿名捐款者越来越多了。譬如,“兰小草”是温州的一位匿名捐款者,每年2万元,捐了15年。近日,“兰小草”去世,其身份才被曝光,他的真名叫王珏,是温州市洞头区的一名乡村医生。譬如,鼎鼎有名的“顺其自然”,是宁波的一位匿名捐款者,从1999年至2015年,已累计捐款17次,总额760余万元。再譬如,前几天《绍兴日报》报道了一位姓施的女士(宁波人),从2012年12月开始,她每月向绍兴市慈善总会捐赠350元,至今已持续59个月,但从不透露名字。

    350元,数额不大,但她只是名营业员,从捐款能力来说,做得足够多了。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宁波人为啥把钱捐到绍兴?原来,十几年前,施女士在绍兴读高中时曾得到过班上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绍兴同学的帮助,在她的感召下,施女士决定从每月的工资里拿出350元汇到绍兴市慈善总会,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那么,施女士何以坚持匿名捐款呢?2015年12月,绍兴市慈善总会通过汇款信息找到她,邀请她出席绍兴市慈善20周年纪念暨第三届“绍兴慈善奖”颁奖活动,被她拒绝了。她表示自己做的只是小事,不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日前,记者又电话连线她,她也不愿意接受采访,在记者保证不透露她的真名后,才吐露心声:自己只是诚心诚意想帮助别人,不想得到任何回报。

    缺席颁奖典礼,却从未缺席爱心捐赠。对施女士的匿名善举,绍兴市慈善总会表示尊重她的选择,从此再没有联系她。做得对!就是要尊重匿名捐款人的“匿名权”。早在2013年,宁波市慈善总会决定放弃寻找“顺其自然”,尊重其匿名捐款的意愿。同样,温州市慈善总会15年来一直尊重“兰小草”的“匿名权”,直至其去世才揭秘其真实身份。

    为什么要尊重捐款人的“匿名权”?直接的解释就是基于对他们隐私权的保护。也许他们对为什么要匿名有不同的考虑,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不想出名,而是实实在在、诚心诚意想帮助有困难的人,根本不指望回报。行善却不求回报,这是善上之善、纯粹之善、高尚之善,理应赢得外界更多的尊重和敬仰。

    毋庸讳言,在当今慈善环境有待改善的大背景下,不排除他们有这样的顾虑:一旦暴露真实身份,会被媒体和舆论揪住不放,三天两头接受采访,不胜其烦不说,说不定还会招致“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来路正吗”诸如此类的质问,好心得不到好报。

    某些人喜欢高调行善,某些人则偏好匿名行善,这并不表示两者的道德境界有高下之分,只是表示各人有不同的行善方式而已。所以我的观点是,既尊重高调行善者的意愿,也尊重匿名行善者的权利。同时,我也希望各地慈善总会和新闻媒体尊重匿名捐款者的“匿名权”,不要借着“宣传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名义,千方百计去寻找他们的真身,做出违背他们意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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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