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超群 鲁蕾)“经调查,某区国税局在某企业后续管理中存在不到位情况,建议完善后续管理措施,并对相关管理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在今年市国税局启动的新一轮排查中,该局对涉及“放管服”相关政策落实的案源开展了重点核查,严肃查处落实不到位、不主动作为,坚决护航“放管服”政策落实。 据悉,根据宁波市国税局相关办法,在排查税收违法案源的同时,对国税机关或国税干部执法行为规范性、履职行为廉洁性进行检查,重点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执法管理漏洞进行调查处理。2016年以来,该局扎牢制度“篱笆”,打破“内部人自查”的传统做法,指派开展交叉检查的工作形式,有力加大排查力度。据统计,近两年来,市国税局纪检部门已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通报干部23人次,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向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和基层国税机关提供优化“放管服”建议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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