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应伟健)在奉化,“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又有了新发展,当地公安机关正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践。据悉,这一经验为全省首创,目前已在全市推广。 今年9月,奉化西坞街道尚桥开发区一公司租赁的厂房期限将至,双方各自纠集了一批人员准备“讨说法”。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后,迅速介入并组织调解,同时妥善运用了“司法确认”制度。目前,调解协议书已成功进行司法确认,该纠纷被成功调处。 “以往矛盾纠纷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或是不履行协议,民警只能再次组织双方重新调解。”奉化公安分局民警李东雷说,基层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中,时常出现“调而不结”、调解反复等难点问题。不仅影响调解处置效率,而且各类纠纷矛盾不能快速调解处置,也会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奉化公安分局与当地法院、司法局磋商,于今年年初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矛盾纠纷调解后,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并自愿申请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承诺自愿调解且无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等行为。之后,派出所民警或驻所人民调解员会将《调解协议书》转送至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确认,并出具《司法确认决定书》,确保程序合法。调解协议确认对象是有选择性的,主要是那些赔偿金数额较大需延时或分期支付的协议、需一定期限才能完成的协议,或者对达成协议效力和履行能力存有疑虑的。 据悉,截至目前,奉化公安分局12个派出所全部建立了驻所调解室,同时邀请有资格的律师“一对一”联络,参与案(事)件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同时,驻所人民调解室积极推行“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等服务机制,尽量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民警多跑腿,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奉化公安分局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启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有42起,无一起出现反复,成功率达100%。尤其是奉化交警大队,自今年5月启用这一新机制以来,运用“司法确认”的案件有26起,无一违约反悔,有效解决了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周期长、赔偿调解率低、判决生效后执行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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