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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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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一纸“函告”破难同级监督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江北记者站张落雁 通讯员吴燕飞)“上级暗访检查我区剿劣工作,发现个别河道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仍未绝迹,反映出个别街道在剿劣工作中仍存在排查不全面、处理不及时等履职不到位问题……”日前,江北某区领导收到一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函告书》,因其分管领域出现问题,被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及时整改,加强日常管理。

    “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但同级监督也是不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棘手问题。部分领导在履行‘一岗双责’中仍存在重部署轻落实、对具体问题难发现或不了解等情况。”江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江北区纪委探索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函告制度,通过函告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不到位之处,进一步增强其履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据介绍,函告制度明确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函告对象,并延伸到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区领导分管或联系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单位有重要廉情及作风效能建设存在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被提醒、函询、诫勉和涉纪信访、违纪、问责等情况,以及区领导本人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情况的,都属于应函告的情形。

为确保函告取得实效,制度还明确了整改责任,要求区领导收悉《函告书》后通过约谈所联系或分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听取下一步整改计划,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牵头形成整改合力,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并举一反三,及时提醒其他单位做好类似问题的查漏补缺、风险防范工作,整改情况将作为区领导年底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区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按一定比例予以抽查,并对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过程管理、动态监督。同时,将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

据统计,今年以来,江北区已向3名区委常委、1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6人次副区长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函告书》,有效提升了整改落实的综合实效,压紧压实“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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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