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 野 老年人显然属于弱势者,其各种权益被侵害的可能性更大,譬如,与普通人相比较,他们遭遇车祸死亡的概率更高,因此,老年人理应获得更多的保护和爱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各行各业的法律规范不断建立,这些规则不但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稳的基础,更成了每一个人基本利益的保证。其中,对于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律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全社会达成共识,大家都自觉遵守社会规则,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自觉抵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的道德和文明水平。法律和规则对所有的人都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即所谓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只有所有人的规则意识提高了,法治才真正具有了社会公众基础,才能得到全面的实现。 比如对于老年人的保护,其主旨是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尊重和保护,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有尊严感、更有稳定感。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老年人权益,不仅只是对社会公众的要求,也是对老年人自身的要求,也就是说,老年人自身也应成为法律和规则的遵守者。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相对欠缺,他们更习惯于享受社会对他们的保护,而较少考虑自身如何尊重规则。毫无疑问,老年人的权益理应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在遵守法律和规则上享有特权,可以无视规则。实际上,只有把法律和规则当成一种底线,自觉按照法律规范行事,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真正的保障,否则,老年人极可能因此而遭受比别人更大的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因违反和漠视交通规则而不幸遭遇车祸的老年人,给所有规则意识淡薄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警示。 整个社会有责任唤起和强化老年人的规则意识,使他们真正明白,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谁能独立于法律和规则之外,同时又能受益于法律和规则,获得权益的保障。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与遵守法律的义务从来不可能是单方面的,对普通人如是,对于老年人也如是,漠视规则,最后一定会损害自身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