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飞)昨日下午,姚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座谈会在江北召开,总结交流河长履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深化姚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作为“下姚江”的河长出席会议,她要求沿江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科学治水理念,推动姚江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 会上,海曙区、余姚市、江北区和下姚江沿线各镇(街道)以及市治水办、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了姚江治理工作情况。 余红艺对近年来姚江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和各级河长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河长制”地方性法规,推动了河长履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广泛开展对《规定》的宣传,各级河长以及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厘清职责、强化担当,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治水,支持河长共同做好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对各级河长履职的依法监管,督促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履职实效。要凝聚各方合力,依法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河长的监督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方目标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提升治水整体成效。 余红艺强调,姚江水环境治理已有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强化科学治水,把握好三方面关系,以治水为载体推动全流域发展。一是要把握好“亲”与“清”的关系,加大治水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姚江水质,实现人水相亲、城水融合。二是要把握好“制”与“治”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治水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大监督支持力度,强化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审议监督,真正让法规制度成为水环境保护的有力武器。三是要把握好“常”与“长”的关系,建立科学治水管水常态化机制,强化执法、严管严治,确保治理成效“长治久安”。 王霞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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