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博 通讯员蒋树平 徐益霞)11月6日至8日,省验收组通过查阅台账、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复核验收,并随机抽查了奉化区、宁海县共20条河道河长制落实和18个入河排污(雨)水口运行情况。在昨天举行的“河长制”管理工作验收反馈会上,验收组认为,宁波“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现场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同意通过验收。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治水剿劣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办印发了《宁波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并督促指导地方,要求各地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河道调整及基础信息更新,同时将沟、渠、塘等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中。目前,全市7515条河道、4606个小微水体,设置了河长5588名、小微水体长2305名,且均按规范要求设立了河长、沟塘渠长公示牌,并建立了相关台账。 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我市逐步明确河道整治目标,确定河道污染源,细化河道整治举措,并专门针对甬江、奉化江、姚江河道综合治理方案印制了单行本,为“三江”河道第二阶段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 构建河长指挥信息系统。围绕“河长制”工作业务管理需求,我市开通了宁波河道APP、宁波市河长指挥信息系统及宁波市河长指挥信息系统PC端,利用移动终端实现路径导航、空间快速定位、指令下达、巡查上报等功能,进一步规范河长履职方式。 积极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对全市43条市级“河长制”河道以及359条县级“河长制”河道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市级“河长制”河道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县级“河长制”河道监测频次为一季度一次,监测指标同市级“河长制”河道。 为巩固治水成效,今年,我市还从各级机关抽调党政干部1075人,组成市督导总队和154个督导分队,赶赴全市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专题工作方案,对综合治水工作开展监督。 省验收组要求宁波持续深入落实“河长制”,切实强化治水责任,不断提升河道管护绩效。同时,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机构建设水平,继续加强“河长制”培训工作,提高基层河长巡河效率,及时发现水岸卫生死角,加强河道长效保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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