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会签了《关于在基层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平等协商、密切配合,在全市加快推进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工作室工作。 派驻检察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公安派出所依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调取和审查判断证据,防止冤假错案;跟踪了解批准逮捕、证据不足不捕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后续侦查情况,督促公安派出所及时补充完善证据,防止怠于侦查、退而不补;关注已立案件的侦查进展,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派驻检察人员应对公安派出所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提供意见建议,但不得代替或强令、指使、授意公安派出所作出处理决定。(吴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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