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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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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部门全面试行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施斌 法贵)近日,我市某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案件进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市国税部门的法律顾问认为案件中存在证据矛盾问题,不同意税务执法部门拟作出的“不予退税”处理,在找到确切证据前建议“疑罪从无”。

    这样的场景渐渐成为常态。如今,在国税部门需要对企业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会安排两名具有法律资格的税务人员共同担当“法制审核员”,对案件内容和执法程序进行“双岗”审核,确保对企业作出合法、合理处理。

    自年初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地区以来,市国税部门加速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及推广。

    目前,市国税局已建立7大类13个涉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权限细分事项,明确各部门法审内容。同时,聘任法律顾问29名,建立法制审核成员库。此外,开发应用嵌入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系统,在智能审查后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审核过程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可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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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