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储昭节)近日,我市相继出台《宁波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标志着全市盐业体制改革食盐储备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已经正式建立并运行。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食盐储备由政府储备及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两部分组成,并构建了市、重点区县(市)两级社会盐储备体系。根据省政府食盐储备不得少于上年度月平均食盐销量的要求,确定我市2017年的食盐储备总量为1.15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用盐3500吨,大包装食品加工用盐8000吨,市级财政补贴约257万元。 同时,为有效应对食盐供应突发事件,我市制定了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供应指挥部,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突发性事件,保障食盐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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