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离休干部刘昌华同志(享受地专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0月10日不幸逝世,享年94岁。 刘昌华同志,1924年7月出生,山东临邑人。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临邑县狮杜区农会干事、武委会主任,临邑县武委会政工股长,临邑县宿安区区长、区委副书记,南下工作队班长。1949年5月起,先后任海曙区公所军事代表、区长,宁波市工商局商业科科长,海曙区委书记,宁波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副部长,慈东公社党委副书记,江北区委书记,宁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1983年10月任宁波市政协八届专职常委,1985年5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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