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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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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督察组对浙江进行专项督察

孙书贤袁家军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进驻浙江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11月20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督察浙江省工作动员会在杭州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组长孙书贤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作动员讲话,副省长高兴夫主持。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也对新时代海洋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领域的重大政策创新。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摆解决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洋领域全面落地生根。浙江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

    督察组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进驻浙江省,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督察组要求,浙江省和沿海市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袁家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了“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其中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打造“绿色浙江”“生态省”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这些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深入实施海洋强省战略始终把海洋保护与发展放到全省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国家海洋督察组到我省开展督察,是对我省海洋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问诊”。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排头兵的定位,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宣传发动,认真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察,做到组织协调到位、资料提供到位、谈话安排到位、服务工作到位,确保督察组听到真话、察到实情、督到要处。要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对督察组交办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说立行、照单全收、清单管理、依法问责,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要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举措等方面查补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健全陆海联动治污机制,深化涉海审批和执法体制改革,高水平推进我省海洋保护与管理工作,做到既立竿见影、又长期见效。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全体成员,浙江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设立专门电话:0571-89662866,专门信箱:杭州市邮政信箱729号。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载11月21日《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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